藥物引起的副作用、毒性作用、變態反應、特異質反應、后遺反應、二重感染、依賴性、致畸、致癌、致突變等都屬于藥物不良反應范疇。我國每年約有50萬人因藥品不良反應死亡。
       藥物不良反應是指按正常用法、用量應用藥物,在預防、診斷或治療過程中,發生與診療目的無關的有害的和意料之外的反應。我們常說的副作用、毒性作用、變態反應、特異質反應、后遺反應、二重感染、依賴性、致畸、致癌、致突變等都屬于不良反應范疇。嚴重不良反應包括:死亡或威脅生命;使病人住院或延長住院時間;有持續或顯著的病變或機能不全;有先天性異常或分娩缺陷。世界衛生組織(WHO)公布的資料表明,住院病人中藥物不良反應發生率為10%~20%。其中0.24%~2.9%會引起死亡。我國也有資料表明,每年至少有250萬人因藥物不良反應死亡。由此可見,藥物不良反應已成為國內共同關注的社會問題。但人們在如何減少藥物不良反應方面存在一些認識上的誤區。
       誤區一   經過審批的藥品不會有不良反應
盡管新藥開發已有層層把關,控制很嚴,但新藥審批的依據主要是動物實驗和部分病人臨床實驗又存在觀察時間短、病例數少、用藥范圍及試驗對象年齡范圍太窄、試驗用藥對象條件控制太嚴等局限,許多發生率低、需要較長時間才能發現的不良反應,在審批時難以充分了解。有些問題必須在藥品大范圍使用后才能暴露。因此,在使用新藥過程中,醫患雙方都要持謹慎的態度,認真觀察用藥反應,不得盲目樂觀。
       誤區二   只有假劣藥品或用藥不當才會引起不良反應
誠然,使用假劣藥品或用藥不當會出現各種各樣的不良反應。但俗話說“是藥三分毒”,任何藥品都可能引起不良反應,只不過由于個體差異,不同的人對同一種藥物的不良反應可能在表現癥狀和輕重程度上都大為不同。因此,對待藥物的不良反應,必須要有辯證唯物論的認識觀,想當然的觀念是不科學的。
       誤區三   非處方藥不會出現嚴重的不良反應
總體來說,非處方藥是經過了長時期的臨床考驗,使用方便,多數為口服,相對而言,其不良反應較少或比較輕。但非處方藥也是藥,實踐證明,有些非處方藥在少數人身上也能引起嚴重不良反應,甚至引起死亡。非處方藥引起的不良反應并非罕見。
       誤區四   有嚴重不良反應的藥品都應停用
一種藥品是否應該停止使用,應對其進行獲益風險的綜合衡量。凡是經過批準出售的藥品都有療效(效益),也都有不良反應(風險),療效大于風險(獲益風險比值高)的藥優于療效小于風險(獲益風險比值低)的藥。對于患有危機生命疾病的病人,救命是第一位,在這種情況下,使用獲益風險比值低的藥,還是有一定的現實意義。反之,患輕微疾病的病人,選用獲益風險比值低的藥,顯然是不合理的。因此,有的藥物不良反應雖然嚴重,但發生率很低,不良反應可以治愈,臨床上暫無更好的藥物替代,這樣的藥品可以嚴格管理,必要時修改完善藥品使用說明書,不一定停用。
    誤區五   中藥的不良反應比西藥少 這不能一概而論,中藥材多數為“天然”、“綠色”,但“天然”、“綠色”并非綠色藥品,因為許多藥材并未獲得綠色藥品的認證,再加之辯證施治不當,組方欠合理,藥材產地、運輸、保存、加工等問題,中藥也能引起許多不良反應。同樣,滋補藥也是藥,即使在正常用法用量下,也能在一部分人身上引起不良反應,絕不可掉以輕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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